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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男開偵查庭不滿法警態度,還罵檢察官「垃圾檢察官」,高雄地院判處拘役80天。圖/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高市王姓男子因傷害案被高雄地檢署王姓檢察官傳訊,王男在開偵查庭,因腳不舒服,要求法警拿椅子讓他坐下,認為法警拿椅子給他時卻用力擺放讓他很不舒服,不受尊重,作勢拿椅子丟法警,還拍桌怒罵檢察官「垃圾檢察官」,雄檢依妨害公務起訴,高雄地院判王男妨害公務、侮辱公務員罪,判處拘役80天,可易科罰金。判決指出,去年5月11日下午3點59分,王男因傷害案件以被告身分傳訊,王男表示有重聽,認為林姓法警重複檢察官問話的音量太大,心生不滿。又因為腳不舒服,請林姓法警拿椅子,法警用力擺放,認為不受尊重,對林姓法警大聲咆哮、用力拍打偵查庭桌子,要丟擲椅子,邱姓法警前來支援制止,未料王男竟當場罵「垃圾檢察官(台語)」,作勢要拿椅子丟檢察官。高雄地院審理時,王男辯稱,他有憂鬱症,因為跟妹妹有4百多萬的債務糾紛犯下傷害罪,當時接收偵訊時,情緒很不穩定,法警重複檢察官的問題很大聲,「我很不高興,腳很不舒服」,檢察官請法警拿椅子時,「一點都不尊重我,我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」,把椅子重力擺放回去。判決指出,王男因一時衝動,很後悔,認為王男有悔悟之心,判處涉嫌妨害公務、侮辱公務員罪,執行拘役80天,可以易科罰金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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